北醫藥學教育之路

本校藥學院、系於2012年10月獲教育部核准大學部藥學系分組為「藥學組四年制」(176名)及「臨床藥學組六年制」(30名),除藥物科學之外,期以加強臨床藥學之訓練,增加臨床藥學科學、社會藥學,及行政管理之相關課程,以培養符合時代期待之藥師應具備之知能,讓專業藥師之養成訓練成為六年一貫之教育,並加強進階臨床藥學之實務實習,達成完整之專業教育體制。

■世界藥學教育之潮流
美國自1950年代起,由南加大(1950年)率先推行Doctor of Pharmacy之學制(尚未是臨床導向),接著是UCSF(1954年),並自2000年全面實施六年制之藥學教育(註1)。歐洲之如荷蘭2001年、法國、亞洲之日本2006年、韓國及泰國2009年,均全面實行六年制之藥學教育、印尼2012年(部分)實施。

整個國際上對藥師應具備之知能及角色已從以「藥物」為中心(a compounder and supplier of pharmaceutical products)之教育轉型成以「病人服務」為導向(a provider of services and information and ultimately that of a provider of patient care)之教育型態(註2、3)。其內容涵蓋生物醫學科學、藥物科學與研發、藥學行為學與社會藥學、 臨床藥學、藥事行銷管理及至少1,500小時之專業經驗(含醫院藥局、社區藥局、診所藥局、藥廠、生技藥業公司、行政管理、藥物研發等)。【圖:藥師之角色已從以「藥物」為中心轉為以「病人服務」為導向之專業服務】

依2006年版由WHO/FIP共同出版之「DEVELOPING PHARMACY PRACTICE–A FOCUS ON PATIENT CARE」中提及「Seven-star Pharmacist」(七星藥師)之概念;藥師其角色及功能如下:
1.藥事照護者(Caregiver):藥師應提供照護之服務。
2.決策者(Decision-maker):適當、有效、安全地運用資源。
3.醫事人員病患之溝通者(Communicator):藥師為較適當之溝通角色。
4.經營管理者(Manager):應能有效運用人力、物力、及資訊。
5.終生學習者(Life-long learner):必須維持最新之知識及技能。
6.教師(Teacher):具責任輔助、教導、及訓練新生代之藥師及民眾。
7.領導者(Leader):在多元之照護系統中,藥師應具遠見、同情、同理心、及領導能力。

綜觀國際上之趨勢,目前台灣之藥學教育明顯落後。台灣藥學會於2005年推出台灣藥學教育白皮書(註4),涵蓋課程目標與核心能力及核心課程。其內容包括生物醫學科學、製藥科學、藥物行為學、社會藥學與藥事行政管理學、臨床科學及專業經驗(註5、6)。

■北醫臨床藥學之新紀元~六年制臨床藥學組
臺北醫學大學藥學系之教育宗旨:培育「以人為本」、從事「藥物科技研究發展」與「全民健康藥事服務」之藥學專業人才;並以培養優質藥師:
‧具人性關懷,美學與藝術欣賞,專業倫理與法律之素養。
‧具自信、利他、助人之人生觀。
‧具執業能力、終生學習之藥師。
‧國際化之競爭力與宏觀為教育理念。

鑒於臨床藥學其臨床師資、醫院之軟硬體設施、人力等之龐大需求,而臺北醫學大學具備三所總病床數達三千床之附屬醫院,其絕對能因應學生之知能需求,也在此國際趨勢之巨輪中,肩負落實臨床藥學教育體制,絕對責無旁貸。因此,學系師長與北醫藥學系系友會及北藥文教基金會針對藥學系未來學制及發展,提出「為了符合市場人力需求,創造北藥畢業生競爭力,並與先進世界各國藥學六年教育接軌,建議未來北藥學制更改為六年以及4+2年雙軌制」。【圖:考照前客觀結構化臨床技能評量(OSCE)】

因此藥學院、系積極策劃藥學教育之改革,於2012年10月獲教育部核准大學部藥學系分組為「藥學組四年制」及「臨床藥學組六年制」。而藥學系也獲校方全力之支援,特舉辦「星動就藥動」之藥學共識營,並積極進行五年之臨床師資培育計畫;讓具Pharm.D./PhD學位之教師赴美、日接受實習指導老師(preceptor)之訓練、邀請美國Pharm.D.臨床教學及臨床藥師訓練、聘任相關臨床或客座教授進行整合式課程之典範教學、並鼓勵三所附屬醫院之藥師進修學位及赴美接受訓練,預計參與人員達30人次。

教育方針之確立,唯恐失之毫釐差之千里,需要政策、法規、教學、實習、考照等多方向之規劃,社會之認知與接納,需要借重校內師長學生、職場上藥師共同努力,才能充分贏得社會之認同與專業之尊重,是一位藥事照護者,提供安全用藥資訊,更貢獻所學服務社會。

■參考文獻:
1.The role of the pharmacist in the health care system: Preparing the future pharmacist: curricular development; WHO consultative group, Vancouver, Canada, 1997 Aug.
2.FIP statement of policy on good pharmacy education practice. Approved by FIP Council, Vienna, 2000 Sep.
3.Accreditation Standards and Guidelines for The Professional Program in Pharmacy/ Leading to the Doctor of Pharmacy Degree 2011.
4.林慧玲等。2005年台灣藥學教育白皮書。醫學教育2006;10(3):165-85。
5.第二次全國藥學教育共識營;台灣藥學會,中華民國藥師公會,全國聯合會。2012 Feb 16~17.
6.第三次全國藥學教育共識營;台灣藥學會,中華民國藥師公會,全國聯合會。2012 Aug 27~28.(文/藥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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