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醫學大學附設醫院細胞治療中心通過衛生福利部細胞治療特管辦法專案,針對大腸直腸癌、乳癌、肺癌、子宮頸癌、卵巢癌、腎臟癌、肝癌、胰臟癌、鼻咽癌、胃癌、食道癌、膽管癌等12種國人常見難解的實體癌,提供「自體CIK免疫細胞治療」,為癌症治療開啟新契機。
衛福部2018年9月公布《特管辦法》開放細胞治療,北醫附醫於2018年12月24日獲准為免疫細胞治療臨床試驗醫院,2019年1月10日由陳瑞杰院長籌備成立細胞治療中心,11月15日經衛福部核准,為特管法開放以來的第6例合格案件,也是全臺第4家可以執行細胞療法的醫院,預期將嘉惠更多癌症病患,同時為北醫附醫後續多樣細胞治療的開發打了一劑強心針。
負責此次專案的李冠德副院長表示,細胞治療是手術治療、放射治療及化療藥物治療以外的第4種癌症治療方法;在細胞治療中,CIK細胞(細胞激素誘導殺手細胞)是相當成熟的技術,也是最常用於實體腫瘤的治療,具備優秀的癌細胞毒殺能力,能啟動多種抗腫瘤機制,適合與其他化療藥物、標靶藥物或免疫療法併用,對抗多種不同的癌症。目前國內醫院獲准執行細胞治療的癌別為5~10種,北醫附醫自體CIK免疫細胞治療可治療癌別達12種,提供符合專案內容第4期實體癌的病人接受治療。【左圖:陳瑞杰院長與北醫附醫治療團隊】
李冠德副院長同時指出,病人治療前須測試體內免疫細胞數量、攻擊力,符合標準後再抽取血液,分離出自體免疫細胞進行擴增程序並加以治療;他強調,並非所有病人都適合接受細胞治療,包括免疫細胞的採集、輸注時間與其他治療藥物的搭配,病人須配合腫瘤科醫師指示,才能讓免疫治療發揮最大效果,達到有效醫療。
北醫附醫以自體CIK免疫細胞作為起點,避免民眾到坊間接受未受政府認可的細胞治療所帶來的風險,而特管法通過的醫療場所所提供的細胞中,與病人相關的安全監控如無菌、內毒素、黴漿箘等皆會受到嚴格的檢測,以確保細胞品質與病人安全無虞。
陳瑞杰院長指出,細胞治療是新興醫療技術,過去病人必須遠赴日本或美國接受細胞治療。細胞治療計畫啟動後,細胞治療得以深耕臺灣在地化,病人就地治療,提升治療的便利性,同時在特管法規範保障下,提供標準、安全及個人化之醫療服務。除了「自體CIK免疫細胞治療」外,其餘特管法開放的細胞治療技術,包括纖維母細胞、軟骨細胞、脂肪幹細胞等計畫,北醫附醫亦積極籌備,盼能提供各類病人治療的新選擇。(文/北醫附醫)【下圖:北醫附醫正式啟動細胞治療,左起為陳瑞杰院長及治療團隊李冠德副院長、蕭世欣醫師及劉明哲醫師】